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是实施云南省第四轮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最后一年,广南县有效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推进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让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不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进度
要加快推进未完成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建设完成。要及时清算项目建设完成但未清算的30万元项目资金,排除今年省、州对我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绩效评价为推进缓慢或没完成隐患,为下年争取更多总量更大的项目资金打好基础。
二、实施完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的目标是补齐和提升项目建设村的基础设施,县民族宗教局要强化对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根据乡镇组织实施完成验收合格报备项目村要组织复核,并督促乡镇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共同做好迎接省级考核验收各项工作。
三、坚定不移把绿美村庄建设抓好抓实
项目实施乡镇要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与绿美乡村建设行动深度融合开展,结合我县开展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要求,坚持质量标准,重点围绕“清、拆、植、保、建”和发展“庭院经济”开展绿美村庄建设,努力打造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于一体的示范亮点村,发挥示范村示范带动作用。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主要问题清单,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落实情况于2025年3月10日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广南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