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有效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在应急救援工作上,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会议针对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应急救援工作存在问题
(一)对应急救援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和职能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对防范工作重视不够,对如何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思考不足,谋划不够。对基层是减少灾害风险和损失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和建设重点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严不实。在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工作中,有的乡镇存在应付式、“走过场”的现象。
(二)应急救援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2023年采购的救灾物资资金165.87万元至今未支付。2024年度纳入预算的应急救援经费共计1864万元,其中人员类经费1130.10万元、日常运行经费376.40万元、装备及建设经费357.50万元,截至2024年5月6日,县财政局共安排支付应急救援工作经费384.75万元,支出进度达不到序时进度,只能对人员经费、正常运转及紧急的救援经费及时保障,装备及建设类支出相对较少。例如:乡镇是应急救援主战场,应急救援涉及工作点多、面广、量大,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多,而乡镇财力较为紧张、经费保障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目前还有10个乡镇没有配备专业消防车辆,有专业人员而无专业设备。
(三)应急物资储备各自为政,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县发改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水务局、林草局均有不同系统和灾种救援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分散,缺乏统筹管理和调配;应急物资的种类和规格繁多,采购和更新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在采购和更新机制方面还存在沟通、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应急物资管理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包括物流管理、物资储备、物资调度、灾害防控等方面的知识,但各单位缺乏专业应急物资管理人员;个别地质灾害点,因需整治资金较大,财力困难,无法及时彻底整改。例如:县城区大部分消防水栓不能正常出水,莲城镇小广南社区第十四小组地质灾害点2间房屋位移、下沉、倾斜问题,仍未整改。
(四)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培训不到位。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科普宣传、培训演练还不够深入、手段不够丰富,大多数群众缺乏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自救互救能力不足。例如:没有专门针对公职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在社区、小区演练中公职人员也没有参与其中。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建议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研究并推进本乡镇、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全县上下统一、条块结合、职能明确、运作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强化财力投入,加大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反应迅速、装备精良、机动灵活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统筹管理,构建种类齐全、管理有序、资源共享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大对基层一线应急救援的经费、技术、设备等全方面支持力度,构建规范有序的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板蚌乡、者太乡、黑支果乡,地质灾害风险大的坝美镇,洪涝灾害易发频发且灾情较重的底圩乡,低温冷冻灾害易发频发且灾情较重的珠琳镇纳入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储备部分县级物资。
(三)统筹各方调度,用好用活应急救援物资。统筹做好县发改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水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各种应急救援物资的大盘点,摸清家底;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制定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采购计划、储存管理、储存方式、保养维护、安全防范、调运机制等,确保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时招聘专业的应急物资管理人员,实行专业管理、规范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对城区不能正常出水的消防水栓及时修缮,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就地就近取水灭火;加大对全县地质灾害点的排查,分轻重缓急逐步整改。
(四)夯实技能基础,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公职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提高其应急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将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培训纳入中学和小学应急救援知识课程;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抗灾避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应急安全演练,推动全社会“学常识、懂应急、会避险、能施救”,不断增强公众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问题清单,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于2024年9月5日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广南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5日